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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师大在湖北地区教职工、境外教师,重要通知两则!与你有关!

党委宣传部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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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师大关于在湖北地区教职工返穗及

办理返穗复工等相关证明的工作指引


各位在湖北地区教职工:


目前湖北多地已经解封,经向上级部门请示和相关文件精神要求,鉴于返穗途中交叉感染风险较大,建议在湖北的教师,无特殊原因暂缓返穗,在原居住地就地居家做好自我防护,自觉遵守所在城市、公共卫生管理机构、所在社区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与要求。学校将根据上级政策要求确定我校湖北教职工返穗的具体时间,并第一时间通知大家,请耐心等候学校发出的通知再返穗。


目前,鉴于个别教师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返穗或需要学校开具返穗复工等相关证明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指引。



1.个人撰写返穗申请。在湖北的教师如有特殊原因确需提前返穗的,个人提前撰写返穗申请,说明个人返穗理由、返程前14天个人活动轨迹、身体健康状况和接触史、航班车次、途经城市、随行人员、返穗后居住地等信息,并说明返回后将如何做好隔离措施、失责后果等内容。


2.报二级单位工作小组审批。个人撰写的返穗申请递交本单位防疫工作小组,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同意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学校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所在单位向学校防疫工作领导小组递交申请。经学校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由人事处或相关部门办理返穗复工等相关证明。


4.教师返程应尽量避免经过疫情严重地区,同时严格做好旅途中的自我防护工作,按要求申报旅途情况。


5.教师返程抵穗后,不可直接返校,经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返校。须集中观察者,按政府相关规定办理;须居家观察者请严格按湖北抵穗人员防疫管理及居家医学观察要求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6.如有异常及时向学校和所在社区相关部门报告。未经学校和社区街道许可,不得返校。如未经许可擅自返校,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湖北抵穗人员防疫管理

及居家医学观察要求


湖北抵穗人员参照目前学校东校区所在辖区天河区菏光东街道居委会防控新冠肺炎针对湖北返穗人员的管理办法执行。


1.低风险地区来穗的,无症状的可予以复工,自抵穗之日起,通过穗康码如实进行连续14天的健康申报,不得参加聚餐、聚会等群体性活动。如有违反,依相关规定处理。


2.中风险地区来穗的,按照《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4号)》规定,如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由各区送至住所,否则转运至区指定的集中隔离场所。隔离当日、解除隔离前一日各进行一次鼻咽拭子采样检测,隔离期满无症状且核酸结果为阴性者可解除隔离予以复工。



3.属于高风险地区或不能提供健康相关证明的人员不得来穗;擅自来穗的一律集中隔离14天,隔离及核酸检测等费用自理。隔离当日、解除隔离前一日各进行一次鼻咽拭子采样检测,隔离期满无症状且核酸结果为阴性者可解除隔离予以复工。


4.居家医学观察的人员每天早晚测体温各1 次,并记录在册;若出现发热(体温≥37.3℃)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症状应立即向学校疫情联络员报告,并戴上医用口罩;学校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出现明显症状送院治疗后,家居环境应及时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



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尽量开窗门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被观察的人员与家里其他人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至少间隔1 米以上距离),最好处于下风向。日常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4 个小时或口罩潮湿后更换。注意咳嗽礼仪和手部清洁;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采用肘护;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专用垃圾桶。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专用垃圾桶并及时清理,清理前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 mg/L 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生活用品实行专人专用,单独洗涤消毒处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校门诊部负责人蔡荣杰,联系电话:13726705911。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9日


广师大致境外教师的一封信



各位在境外的教师们:


你们好!面对全球持续肆虐蔓延的新冠肺炎疫情,学校非常关心你们的身体健康及学习生活,学校向身处异乡的你们致以最诚挚的问候!


目前,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众志成城,同舟共济,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正朝着积极向好的态势发展。然而,全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形势十分严峻,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呈扩散态势,跨境流动传播正引发全球关注。此时此刻,学校最为深切牵挂的正是在海外的教师们!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大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此发出四点倡议:


一、暂缓回国


鉴于回国途中交叉感染风险较大,在境外的教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无特殊原因建议暂缓回国,在居住国就地居家做好自我防护,自觉遵守所在国政府、公共卫生管理机构、所在院校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与要求。学校将根据上级政策确定允许回国的时间,并第一时间通知大家,请您耐心等候学校发出的通知再回国。


二、加强自身防护


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勤洗手、戴口罩、多饮水。经常换洗衣物,保持居住环境清洁,勤通风。尽量减少流动,除非必要,取消所有外出旅行,尤其避免聚餐和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不适症状,及时就近就医,同时向驻当地使馆和学校报告。



三、严格请示报告


学校始终牵挂着身处海外每一位教师的健康安全,建议在境外教师做好体温自测,及时向学校上报每日健康状况。在境外的教师如自行私自回国所承担的风险及后果请自负。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返回国内的,请严格按以下程序办理:


(1)个人撰写回国申请。其中包括提前回国的理由、返程前14天个人活动轨迹、身体健康状况和接触史,以及航班信息、中转城市、入境口岸、随行人员等信息。


(2)向所在单位防疫工作小组提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防疫工作小组递交回国申请,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3)所在单位向学校防疫工作领导小组递交申请。经学校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允许境外返穗。


(4)返程应尽量选择直达航班或者不经过疫情严重地区的中转航班,同时严格做好旅途中的自我防护工作。


(5)返抵穗后,不可直接返校,经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返校,并主动按要求向居住街道居委会和单位汇报旅途和回国后个人行踪。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教职工亲属因疫情从境外返回家中,必须向街道和单位如实报告。如返穗的亲属与教职工同住进行居家隔离观察,则所有同住者一起居家隔离14天。)


(6)如有异常及时向学校和所在社区相关部门报告。未经学校和社区街道许可,不得返校。如未经许可擅自返校,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携手共抗疫情


请教师们关注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或教育处网站,通过正规渠道了解疫情信息。如需要领事协助,请及时与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取得联系或向外交部领事保护与服务中心报告。因境外防疫物资紧缺,如有需要,学校将尽力协调解决。学校愿尽全力与海外教师共克时艰、携手抗疫。祝愿各位教师及家人平安健康!



境外抵穗人员

居家医学观察要求


居家医学观察的人员每天早晚测体温各1 次,并记录在册;若出现发热(体温≥37.3℃)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症状应立即向学校疫情联络员报告,并戴上医用口罩;学校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出现明显症状送院治疗后,家居环境应及时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


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尽量开窗门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被观察的人员与家里其他人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至少间隔1 米以上距离),最好处于下风向。

日常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4 个小时或口罩潮湿后更换。注意咳嗽礼仪和手部清洁;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采用肘护;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


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专用垃圾桶。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专用垃圾桶并及时清理,清理前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 mg/L 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生活用品实行专人专用,单独洗涤消毒处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校门诊部负责人蔡荣杰,联系电话:13726705911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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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来源 |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执行编辑 林雅盈 何雪谊
责任编辑 | 尹忠琼审核 | 韩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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